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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辦各類型刑事案件

謝靜恒律師任職法官工作長達34年,除分發之初曾辦理民事案件外,長期承辦刑事案件,期間超過30年,經手過各類型之刑事案件,對於案件有敏銳之法感,能夠迅速準確掌握案件之重點,並能從法官、檢察官和律師不同角度洞悉案件之觀點,精闢適用法律,縱已任職於最高法院擁有豐富之辦案經驗,仍好學不倦,經常參與各種有關課程吸取新知,及擔任講座,使自己之法學素養不斷精進,服務於最高法院期間所撰寫之刑事判決共有75篇獲選為值得參考判決,可謂為刑事案件專家。自竊盜、搶奪到強盜,恐嚇、妨害自由到擄人勒贖,傷害、凌虐到殺人,背信、違反公司法、銀行法至證券交易法之各種金融案件,妨害性自主、酒駕、肇事逃逸,及槍砲、毒品、貪污,甚至國家機密安全等各種刑事特別法之案件,均有承辦經驗,能夠提供最有效之辯護。


提供刑事辯護策略

謝靜恒律師因長期擔任法官職務,擁有豐富之辦案經驗,能快速精準掌握刑事案件之重點,擔任律師後能發揮之前長才,為當事人從各種不同角度提出因應對策,擬定有效之辯護策略,並能針對各種訴訟程序,包括尚未起訴,均能個別提出不同之解決方案。尤其是第三審上訴,及聲請再審和非常上訴,因為該等案件之困難度,及法律審只能就判決違反法令提出上訴,不同於第一、二審之事實審,若以事實審之上訴方式及理由,勢將無法有效上訴第三審及聲請非常上訴。謝律師以其長期在第三審之實務經驗,熟稔上訴第三審等之法律審之辯護策略,必能為當事人提供有效之服務,同時亦歡迎同道互相砌磋。


再審、非常上訴,及上訴第三審之諮詢

上訴第三審及聲請非常上訴之要件為裁判違背法令,與上訴第二審不同,謝靜恒律師因長期任職三審法官,深知上訴第三審之訣竅,對於同為須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始得就已判決確定提起之非常上訴亦甚為熟稔,能夠提供有效之諮詢服務。另同係針對確定判決之聲請再審,謝律師不僅有豐富之第三審實務經歷,就第一、二審之事實審,亦有完整之歷練,對於如何有效聲請再審重起審判,絕對遊刄有餘。


與其他優質律師合作

所謂「專精」,就是集中精力,專心一志,謝靜恒律師長期深耕並「專精於刑事案件」之審理,因多年從事司法工作之經驗,對於其他類型之案件雖亦甚為熟悉,然不敢自詡為「專精」,為提供當事人最佳之服務,若有各領域包括民事、土地、勞工、工程、家事、非訟、契約審核、調解和解、行政訴訟等更專精之律師,將採取轉介及分工合作方式,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謝律師並持續掌握案件之進行以保障當事人應有之權益。
